永泰县教育局关于刘岐小学图书、图书阅览室建设及图书采购项目方案征集公告

来源:fjqsxm|发布时间:2024-05-07 18:49:01|浏览次数:

永泰县教育局关于刘岐小学图书、图书阅览室建设及图书采购项目

方案征集公告

 

一、采购项目内容

福建省勤思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永泰县教育局(征集单位的委托现对“刘岐小学图书、图书阅览室建设及图书采购项目”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方案征集工作有关要求如下:

(一)征集单位:永泰县教育局

(二)项目名称:刘岐小学图书、图书阅览室建设及图书采购项目

(三)预算金额:125万元(人民币)

具体要求:

1、图书室面积约400平方米。建设成为藏、借、阅、研、休”多功能为一体的开放式“知识空间”、“活动空间”以及师生共同成长的“精神家园”。

2、方案设计应根据图书馆实地情况,考虑图书馆室内的功能布局划分家具设备)配备合理,满足经济实用耐用性,管理高效便捷,运行节能安全、环保,体现浓厚的学校文化氛围。通盘考虑图书馆室内的功能布局划分、平面布置、动线设计、家具用材、色彩搭配、个性化软装及氛围的营造、视觉设计等方面。设备(家具)设计元素及氛围可通过融入适合小学生的自然和人文特色元素。 

3、设计规划应结合学校图书室已经建设完成的现有条件。

4、纸质图书一批需近5年内出版的适合小学生的阅读的读物及部分教师阅读用书,总册数不低于3万册。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现场勘察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458—2024510日,上午09:3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超过规定时间不予受理。未报名的潜在应征单位,其方案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福建省勤思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北路思儿亭天骅大厦第8层18单元)。

3、报名时提交以下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1)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

2)法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两面);

3)法人授权书原件(若代理人与法人为同一人无需提供此件);

4)本次征集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4现场勘察
1)勘察时间:2024年5月11日上午09:30-11:30时;

2)勘察地点:福建省永泰县刘岐小学。

注:参与方案征集的单位应到福建省永泰县刘岐小学勘察(联系人:卓老师,联系方式:18059129078),根据采购人的需求和具体情况进行整体规划,精心设计,做出最佳方案。前往现场勘察人员须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公章,收集征集方案编制过程中所需的相关数据,逾期不予受理。勘察过程中所涉及的费用和风险由勘察人员自行承担。

(五)方案递交截止时间 

1)方案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5月15日上午09:30,以送达时间为准。 

2)递交地址:福建省勤思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北路思儿亭天骅大厦第8层18单元)。

(六)评选办法

1)满足具体要求条件且按时送达的为有效应征方案。向征集单位提交的全部方案设计成果所具有的知识产权归征集单位所有并使用,应征单位不得提供不属于自己的设计成果(须单独出具承诺函并与方案正本一同密封)

2)代理机构将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三位专家对应征单位所递交的方案进行综合评比,评选出一个最优方案。

3)项目总造价不作为本次评判方案优劣的主要标准。

(七)成果要求 

1)提供方案内容清单:完整准确的项目实施方案,包括设备名称、技术参数、预算单价、总价及设计文本,文本内容应包括设计说明及图纸,图纸包括:平面布局图,鸟瞰图(不少于2张),透视图(不少于9张)。

2)提供方案格式要求: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单独胶装装订成册,正本与副本分开密封(正本外包封需盖公章,副本外包封不用盖章)。其中正本封面须体现应征单位名称及盖章,副本全本不允许出现单位名称及任何记号,电子文档一份(电子文档须体现应征单位名称以作备份,文本为DOC格式,其它效果图为JPG格式,与正本封装一起)。

3)方案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被视为无效: 

①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

②方案征集稿逾期送达的;

③提交的文件不符合本文件规定的内容、格式或装订要求的;

④图片和文字辨认不清、内容不全的;

⑤方案征集稿副本中有单位名称,有任何记号或体现单位信息的;

⑥应征方案价格超过本项目预算金额的。

(八)附则 

1)参与本次征集的方案所有权均归征集单位所有。征集单位有权毫无保留自由使用设计单位提供的设计方案,可以通过传播媒介、专业杂志、书刊或其它形式介绍、展示或评介征集到的设计方案。

2)应征单位参加本次征集活动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自理,所有征集的设计方案将无偿提供给采购人使用。供应商参与本次方案征集即视为认同本条款。

3)所有应征单位提交的文件在评审后不退回。

4)应征单位要保证提交的方案不会侵犯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若发生由此造成的任何纠纷,一切法律责任由应征单位承担。
  5)本次征集活动的解释权归征集单位。

6)最终评选为最优方案的应集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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